世界杯加纳

川岛芳子

逮捕、死刑

编辑

遗体在枪决后公开示众

1945年日本战败后,她于当年10月在北平东四九条胡同34号私宅被国民政府军统局逮捕,并以汉奸罪名被提出公诉。1947年10月22日被判处死刑;1948年(民国37年)3月25日在写完遗书之后,早上六点廿分[6]于北平第一监狱被执行枪毙,骨灰一半葬于北平,另一半被日本僧人古川大航送回日本。[7]

处决争议

编辑

在公审中,川岛芳子的国籍是一个关乎其生死的重大问题。若其为日本国籍,则应该属于战犯,可能像李香兰一样罪不至死。若为中国国籍,则可以按照汉奸的罪名处死。其养父川岛浪速在其公审期间并未提供确切证明其日籍身份的资料,并且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中包含对川岛芳子极为不利的说明,例如着重谈到了其为清朝亲王后代,幼年才成为他的养女。这些证词直接导致川岛芳子继续以中国国籍身份受审,并最终被判汉奸罪。

川岛芳子多次在法庭上抗议法官仅以村松梢风编著的虚构小说《男装の麗人》当成判决汉奸罪的唯一证据而感到不满。[8]而按当时法律刑事清白的举证责任在辩方,由于川岛芳子无法自己证明清白,法官更刻意按有罪推定原则(与疑罪从无相反),被裁定罪名成立,判处死刑。

替死争议

编辑

东兴楼老板时期的川岛芳子

由于川岛芳子审讯过程的公开和枪决过程的保密,包括选择的时间、记者禁入、尸体的样子无法辨认、死者发型和川岛芳子的不一致等,坊间一直流传“川岛芳子并未被枪毙,死者实为替身”的传言。譬如当时有女子刘凤贞报案称其姐刘凤玲因在狱中患严重胃病,已无治愈希望而答应以十根金条替死,事后只得到四根,其母在追讨过程中也告失踪。另外也有报刊记者在报上声称在川岛芳子枪决后,仍见过川岛芳子真人。但事后确认时,无论是报案女子还是报刊记者都无故失踪而不了了之。[9]

当时司法行政部发文河北监察使署(相当于今日高等法院)要求查明替死传闻。根据展出的河北监察使署函覆调查公文显示:当时川岛芳子枪决后不但“陈尸监外,供人参观拍照”且检察官三次覆验,传闻显系“乖违事实之虚构”川岛生死之谜就此落幕。[10][11][12]

2006年中国吉林省长春市的画家张钰,在提供一系列遗物和画作的基础上,声称童年时一起生活过的“方姥”就是川岛芳子,1978年才过世。根据遗物比对、李香兰的确认、部分字迹鉴别都支持此说法,但又缺乏直接的DNA证据,所以此说法仍存在争议。[13]

1978年影星白光受访时声称,美国救了川岛芳子并安排其出逃,准备让她做控制外蒙的前锋,1947年最后一次见到她。[14]